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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运动员、艺术家将走进上海中小学开始任教
时间:2019-08-08 11:33:33    |    来源:东方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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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水平教练员、艺术家将走进上海的中小学,成为孩子们的老师;体育、艺术课程将布置课后家庭作业,不再走走“过场”。2022年起,上海的部分高中还将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为更多有艺体特长的学生规划发展之路。

高水平教练员、艺术家将走进上海的中小学,成为孩子们的老师;体育、艺术课程将布置课后家庭作业,不再走走“过场”。2022年起,上海的部分高中还将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为更多有艺体特长的学生规划发展之路。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全国和上海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文件提出,力争到2021年底前,在全市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普遍形成的基础上,形成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中小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结构,形成有序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新模式:重点中学与初中小学“一条龙” 培养艺体特长生

《指导意见》指出,要全面做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要坚持面向人人,以课程教学、课外活动及课余训练等为载体,持续推进课程改革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效果。组建各级体育运动队及艺术团队,科学开展训(排)练工作。完善赛事展演活动体系,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参与。大力创建“一校多品”“艺术特色学校”,并逐渐形成品牌特色,营造浓郁的中小学体育艺术文化氛围。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进一步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的统筹规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国家级以上大型赛事、展演活动等项目设置,结合实际,确定一批由各区布局的重点项目以及选择性布局的推进项目。原则上,一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项目与一定数量的初中和小学共同组成一个基本的“一条龙”布局单位,在课程、师资、场地、科研及评价等方面,形成相关项目的高品质、系统性供给。

《指导意见》指出,要努力构建衔接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全面做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基础上,应做好各学段学校间人才培养的衔接工作,为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提供有力保障。结合“一条龙”布局,统筹考虑专业能力和文化学业成绩,做好各高中阶段相关学校招收培养优秀体育学生或艺术骨干学生工作。自2022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同时,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学段学校间的培养衔接,为推进优质体育艺术训练课程、师资及场馆设施等资源共享,进一步为学生参加体育艺术训(排)练创造条件,在符合入学政策的前提下,研究探索跨学校的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培养机制。

新办法:水平教练员、艺术家走进中小学任教

据悉,为确保文件落实到位,上海提出五大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场地开发利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上海将支持学校配齐配足体育艺术教师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鼓励有专长的学科教师承担体育艺术带训任务。推进实施兼职教师进校园工作,引进高水平教练员、艺术家等。完善教师及教练员工作量核算、薪酬待遇以及职称发展办法。

上海将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场馆综合开发建设,推进“上天入地”“全天候智能操场”“可移动操场”和艺术创新实验室及小剧场等建设。建设各级体育训练基地、艺术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体育艺术活动中心及冰雪运动场馆。推进社会场馆向青少年公益开放。

上海将建立经费长效投入保障机制,对各中小学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场地开发、课余训(排)练及科研等方面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同时,上海将健全学生意外伤害预防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场地设施安全检查,完善意外伤害保障和应急处理机制。

为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上海还将鼓励本市建有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相关高校,专业团体、体育运动项目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协会、校园运动队联盟、学生艺术团联盟、训练基地及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为中小学校提供指导和支持。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各方合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主体、社会参与,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的原则,加强规划保障,形成各方共同支持中小学体育艺术事业发展的环境氛围。

《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问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健全完善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体系,通过实施高水平的体育艺术普及教育,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指导意见》的具体问答如下。

1.《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不断深化体教结合、文教结合,推进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形成与教育综合改革全局相协调,与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国际文化大都市和打响“上海文化”品牌相匹配的素质教育工作新局面,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指导意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21年底前,在全市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普遍形成的基础上,形成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中小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结构,形成有序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通过高水平体育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的普及开展,提升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和艺术人文素养,满足他们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为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3.《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强化学校体育艺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促进作用;二是健全培养体系,遵循科学规律,建立形成有序衔接、能有效促进优秀体育艺术人才不断脱颖而出的培养体系;三是加强资源整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形成各方共同支持中小学体育艺术事业发展的环境氛围。

4.《指导意见》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方面进行哪些部署?

以课程教学、课外活动及课余训练等为载体,持续推进课程改革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效果。组建各级体育运动队及艺术团队,科学开展训(排)练工作。完善赛事展演活动体系,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参与。大力创建“一校多品”“艺术特色学校”,并逐渐形成品牌特色,推进实施高水平的体育艺术普及教育,营造浓郁的校园体育艺术文化氛围。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进一步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

5.《指导意见》如何规划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

为促进本市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均衡有序发展,不断强化中小学体育艺术特色,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国家级以上大型赛事、展演活动等项目设置,结合实际,确定一批由各区布局的重点项目以及选择性布局的推进项目。承担各重点项目及推进项目布局建设任务的学校覆盖各学段,且不同学段学校间数量比例适当,为培养的有序衔接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原则上,一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项目与一定数量的初中和小学共同组成一个基本的“一条龙”布局单位,在课程、师资、场地、科研及评价等方面,形成相关项目的高品质、系统性供给并推进资源共享。

6.《指导意见》如何构建完善有序的体育艺术人才培养体系?

在全面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各学段学校间人才培养的衔接工作,通过有序衔接的体育艺术培养,为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在高中阶段,一是在保持本市现行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为促进各“一条龙”相关高中阶段学校做好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要求统筹考虑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文化学业成绩,对专业能力和初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按照计划足额录取。具体要求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另行制定;二是为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鼓励初中学校做好体育艺术工作,提出将各“一条龙”相关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比例优秀体育学生或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同一“一条龙”布局单位内的初中学校。三是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巩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提出研究完善高中阶段特别优秀体育学生的选拔、引进、培养机制。

自2022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

在义务教育阶段,一是为创造学生持续发展兴趣爱好,提升技能水平的条件,强调要做好不同学段学校间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的培养衔接工作;二是为推进优质体育艺术训练课程、师资及场馆设施等资源共享,进一步为学生参加体育艺术训(排)练创造条件,提出在符合入学政策的前提下,研究探索义务教育阶段跨学校的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的培养机制。

7.《指导意见》在强化保障方面进行了哪些部署?

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体育艺术教师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鼓励有专长的学科教师承担带训任务,引进高水平教练员、艺术家等进校园。完善相关人员工作量核算、薪酬待遇以及职称发展办法;二是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地综合开发建设,推进“上天入地”“全天候智能操场”“可移动操场”和艺术创新实验室及小剧场等建设。建设体育训练基地、艺术实验基地、青少年校外体育艺术活动中心等;三是对相关师资队伍建设、场地开发、课余训(排)练及科研等方面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四是完善意外伤害预防、保障和应急处理机制;五是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引导全市体育艺术专业资源为中小学校提供指导和支持。

相关具体办法将另行研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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